本报记者 郑朕
近日,市民张女士向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民声直通车栏目反映,自家一楼居室正下方的地下供水水泵机房设备长期不定时启停,运行时产生低频噪声,影响日常休息和身心健康。一年多来,她经多渠道投诉,问题却始终未解决。
在投诉平台上,不少市民反映了同类水泵噪声扰民问题,大多未得到满意解决。水泵低频噪声,为何成了治理难题?
居民租房躲避噪声
张女士家住黄浦区鲁班路168弄大同花园小区2号楼1楼,该楼栋为35层超高层住宅,地下一层水泵房就在张女士卧室正下方。据她所述,楼内两台供水水泵已运转多年,自2024年起老化加剧,开始产生噪声和振动问题,近年来扰民情况愈发突出。
张女士称,此前多次投诉后,城投水务瞿溪路站于2025年1月更换了一台某本地品牌的静音型屏蔽式供水增压专用泵。新泵运行初期效果显著,噪声大幅下降,可安稳日子仅维持不到两个月,新水泵噪声问题就出现了,且共振强烈,在家中也能感受到震颤,扰民程度甚至超过整改前。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做了简单统计,冬季日均启停6至10次,用水更频繁的夏季则高达每日8至15次,单次运行15至20分钟。每每水泵运转,她在房间内就会感觉到强烈不适。有时,即便水泵还未启动,可想到一会儿即将响起噪声、开始振动,她便焦虑难安。午夜时分,她往往要等到水泵一轮运行结束后,才能趁着间隙勉强入眠,睡梦中还有被低频噪声吵醒的时候。
由于不堪其扰,她拆除了卧室内原本的床铺,购置了一张更高的沙发床,还先后购置入耳式耳塞、高端全包隔音耳机,但这些措施无法完全阻隔低频噪声。最终,她把卧室改作儿童活动区,该房间不再住人。目前,张女士一家在小区附近另租了一套两室户,夜间前去休息,白天才回到自家。
近日,张女士请物业工作人员打开了位于地下室的水泵房门。记者看到,水泵房内共两台水泵,旧的备用泵为南方泵业产品,新主泵由上海南淼供水设备销售服务中心提供。值班人员手动开启主泵后,机房内噪声约69分贝,返回张女士家,紧闭门窗后,卧室噪声约40分贝,虽然分贝不高,但振动清晰可感。
记者从张女士处得知,4月下旬,水务企业、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等多方人员曾一同到其卧室检测,常规的A计权等效声级为46分贝;而按照特定规则计算,突出低频噪声,能更真实反映结构振动的C计权等效声级测量结果为72分贝。
检测无确定标准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静安区保德路921弄星纪花苑小区某单元二层的杨女士也反映,自2025年起,每晚10时左右会出现低频噪声,有时持续1小时,早上6至7时也常常能感受到。经查,源头为小区水泵房。
2025年底,杨女士投诉后,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水泵外缠绕隔音材料,此后噪声稍有缓解,但今年3月起振动噪声反弹。杨女士称,水泵房内实测噪声高达70分贝。5月8日晚11时,身着城投水务工装的自来水公司人员赴现场检查,记者一同前往查看水泵房情况。
水泵房内,两台2017年生产的上海熊猫机械水泵,虽包裹黑色隔音材料并缠绕白色胶带,运行时噪声仍较强。随后,工作人员到水泵房外关上门,在距离1米处检测了噪声强度,记者看到,检测仪显示噪声在52分贝上下波动。
关于水泵噪声标准,现场工作人员称,无确定标准,视情况而定。按其内部判断方式,杨女士家测得的40多分贝属正常。但此次检测中,水泵房外噪声全程超过50分贝。
趁着水泵正在运转,记者来到杨女士家中。刚进入卧室时并未听到明显噪声,但静站一段时间后,记者开始逐渐感受到持续的低频“嗡嗡”声,确实会让人心绪不宁。
记者询问一名工作人员,低频噪声是否有办法解决,工作人员表示比较难。记者追问,水泵是否有规定工作年限,如果老化导致噪声变强,可否更换新水泵?该工作人员则回答,水泵不存在明确的工作年限,只有供水功能出问题了,才符合更新条件。
低频振动不易阻隔
居民饱受水泵低频噪声困扰,为何长期难以解决?记者采访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顾伟伟。
他分析,由水泵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冷却系统运转产生的声音、水流输送摩擦管壁的声音,以及水泵的机械振动传导引起的二次振动噪声。其中,后两种声音通过固体结构传播,会产生不易被阻隔的所谓“低频振动”。
居民感觉到噪声、振动变得更明显,可能因水泵运转时的电机振动或水流冲击频率恰好与楼体或管道的“固有频率”相近,发生共振,导致能量成倍放大。这种振动带动楼体甚至人体骨骼一起振动,绕过外耳道传递到内耳,引发胸腔共振和压迫感。这种能量,单纯通过戴隔音耳机堵住耳朵无法隔绝。而在水泵外包裹隔音棉等措施,也仅能阻隔中高频空气传播的噪声,无法降低通过楼体结构传导的振动。
要如何减小水泵对居民的影响?顾伟伟建议改变声源的强度,可将老旧水泵换成新水泵,同时增加减振降噪措施;可给水泵底座加装弹簧或者橡胶减振器,将进出水的管道改成柔性接头;可通过调节水流的流速和改变输水管道的材料,降低水流与管壁的摩擦声;还可考虑在房间内,在地板和墙壁上增加柔性材料,特别是与地板和墙面接触的床脚等增加一些柔性的脚垫,降低二次辐射的振动。
顾伟伟还建议,受低频振动影响严重的居民可尝试使用白噪音机、风扇或播放下雨声,用平稳的背景音来中和突兀的低频嗡鸣,减轻心理烦躁感。
探索将低频振动纳入监管
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对低频噪声是否有相关规定和要求?顾伟伟指出,目前的环保标准并没有通过空气传播的低频噪声的相关监测方法和标准。他分析,在实际的监测中,缺乏监测方法和标准,主要是由于低频声穿透力较强,传播路径比较复杂,无法准确锁定其来源。
现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标准限值主要依赖通过模拟人耳对通过空气传播噪声感知的“A计权声级”。但在这种计算权重方式中,低频噪声无法得到明显体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则针对的是工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中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低频噪声。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实施的《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GB/T 50355-2018)虽规定了包括低频噪声在内的31.5—250Hz各个倍频带的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但该标准未规定落实标准的监督实施单位,即便测出超标,由于没有具体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问题还需属地沟通协调。
顾伟伟还提到,在房地产项目验收时,环保部门会在小区边界处对小区的设备和设施产生的噪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有噪声污染影响,如未超过环保的限值要求,就可通过验收。因此,诸如水泵等设施对居民的噪声影响不属于环保标准的适用范围。
顾伟伟表示,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在智慧环保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不妨先行一步,试点把低频噪声纳入扰民判定和常态化监管,依托现有的“宁静小区”建设工作以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探索将相关频谱分析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制定更贴合本地实际的住宅低频噪声地方性监管指南。